2023年11月13日,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(fā)布馬達加斯加代表團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。2023年11月1日,馬達加斯加開始對進口涂料(Paints)以配額形式實施為期四年的保障措施,對配額范圍內(nèi)的進口涂料不征收保障措施稅,對超出配額的進口涂料征收18%的保障措施稅,措施詳見附表。
2022年6月1日,馬達加斯加對進口涂料啟動保障措施調(diào)查。2023年3月10日,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(fā)布馬達加斯加代表團于當(dāng)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稱,馬達加斯加對進口涂料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終裁,建議以配額方式對涉案產(chǎn)品實施保障措施,鑒于尚未對涉案產(chǎn)品實施臨時保障措施,措施實施起始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(zhǔn),案件涉及馬達加斯加稅號3208和3209項下的產(chǎn)品。
附表:馬達加斯加對進口涂料實施保障措施
保障措施實施階段 |
配額 (配額內(nèi)產(chǎn)品保障措施稅為0%) |
配額外產(chǎn)品保障措施稅 |
2023年11月1日~2024年10月31日 |
3000噸 |
18% |
2024年11月1日~2025年10月31日 |
3250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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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1月1日~2026年10月31日 |
3500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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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1月1日~2027年10月31日 |
3750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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